如果說建一個規模龐大、功能繁多、要求甚高的大網站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完結,那是能說得通的;但如果網站本身需求簡單、金額不高、驗收方也非專業人士,卻要耗費很長的時間才能完結,這就很不正常了。
其實幾乎所有的網站設計公司都有過類似的遭遇: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宣傳網站,總金額從幾百到幾千,雖然合同上寫明了交付日期,可結果總是會變成一場馬拉松式的服務,讓企業頭疼不已,也實在傷不起。
究問題出在哪里?歸根結底,多半是客戶想拖著。
幾乎人人都會去分析為什么客戶要拖,難道他們不想要網站了?又或是有什么新的想法?又或是想否決之前已經約定的需求?又或是企業發生了什么變故?
這些可能性都是存在的,作為客戶來說,能夠公然的違背合同精神必然有其自認為可行的道理,雖然明知道這種做法有違誠信,更有違法之嫌,但他們依然明知故犯。
當然,也有很多時候責任在網站制作公司一方,是他們的實際服務與之前的口頭承諾差距很大,是他們未能完全履行好應盡的責任與義務,是他們的設計能力和技術實力滿足不了客戶的要求,如果是這樣,那客戶采取了“拖字訣”,似乎也合情合理。
但更多的網站建設企業還是比較本分守信的,他們已經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了客戶的需求,只待客戶積配合驗收和交付,即可完成所有的服務,可無奈客戶一拖再拖,在這樣的情況下,建站企業有點受害者的意味,有經驗者此時就能夠意識到此次的服務將會變成一次馬拉松式的服務,而期限更是遙遙無期,不可預知。
怎么辦?
基本上只能采取“電話轟炸”的緊盯政策,希望客戶或是因為被自己的執著和真誠所打動,又或是不堪其擾,總而言之能夠將此次的服務流程完結掉就行,但客觀來說,這種方式有一定效果,但不是的效果。
還有一些比較“端”的企業會安排專人去客戶公司“蹲點守候”,跟客戶同一時間上班下班,總而言之就是盯著負責人來繼續走完流程為止,對于這樣的做法,應該說效果比打電話要強得多,但筆者并不十分贊同,因為這種做法對于被派去的專人來說要求較高,更重要的是大的浪費了企業資源,有點得不償失,如果這個網站的金額很高,那這么做也無可厚非,可總金額很少,那就真的意思不大了,有點賭氣大于利益的感覺。
筆者認為可以先通過電話與客戶做有效溝通,如果溝通效果并不理想,也可以采取必要的強硬措施,比如將現有的測試網站進行關停,再不行就直接放棄吧,沒必要再投放精力耗在這個單子上,至于走司法程序那就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我們雖然希望全社會都能做到誠信為本,但卻無法要求人人都能真正做到誠信,作為一家誠信的做網站的企業,當面對的客戶也很誠信,那什么問題都不會有,所有的相關建網站服務都能順利進行;可如果面對的客戶不講誠信,那企業也實在沒必要繼續拿自己的有限資源去耗在對方身上,該強硬就要強硬,該放棄就果斷放棄,總而言之,不能把本該簡而短的服務變成一場似乎沒有盡頭的馬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