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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說的不是規律制度的講解,而是要說明一個大家都很關心的問題。 新規中關于闖紅燈的處罰其的嚴格,居然一下子扣6分,二次一扣就沒有了,這就點類似于足球中的黃牌與紅牌,因為備受關注。 有人這樣想,這種新規出臺后,不是年年都要重考駕照啊,因為往往一些闖紅燈不是人為的,或是在四叉或三叉路口無法識別的也很多,為了一些根本不是人為的原因而被取消掉駕照,豈不是很慘。 針對上面的這些問題,其實不是問題,也不是大家所擔心的那樣,無法識別的十字路口或是因為跟著前車太緊致使看不見紅燈,或是霧天天氣原因造成對于紅燈的不可見,你有可以申訴的權利,不象以前舊規那樣,闖了就闖了。 還有在這兒我料一件事,也是我從朋友那兒得來的,消息可靠,那就是如果你闖紅燈了,但沒有被交警現場抓到,沒有現場開罰單,那就不會扣分,只會按照以往的規定,罰個200元即可。 如此說來,闖紅燈就沒有想象的那么可怕了,即使偶然為之,也不會被扣分,因為被交警現場逮住的可能性不大。 所以說,駕駛新規中對于闖紅燈的處罰,并不是想象中的直接扣掉6分,而是只有在被交警現場抓住的情況才會扣分,否則也就罰個200元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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