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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么雙方要互相制約呢?雙方不是已經有了建站協議能夠作為制約之用嗎?
正是因為這份建站協議在多數情況下根本起不到什么制約效果,尤其是金額較小的企業宣傳網站,如果再加上客戶單位本身就是小微企業,再或者說網站公司本身也就是規模很小的公司,那雙方所簽的協議從某種角度來說就變成了一份純粹的君子協定,只能作為建站標準來評測和驗收,其中所包含的違約條款那更是形同虛設。
一份協議的簽訂從法理上來說那是具備了法律效應,簽字雙方都要嚴格遵守協議中的各項有效條款,倘若有任何一方違反,原則上來說另一方可以根據協議約定去追究違反一方的法律責任。但遺憾的是,基本上普通的企業網站建設大多情況下都會有一方違約,而且違約的方式那是五花八門,列舉幾個:
1、制作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交付網站; 2、公司未能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為客戶提供相關服務; 3、客戶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繳納網站建設預付款; 4、客戶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驗收合格之后,網站上線之前付清尾款; 5、售后服務方面的各種問題。 等等等等......
這些例子實在是舉不勝舉,而且違約一方很多時候都還挺理直氣壯,比如說第四點,客戶未能及時付清建站尾款,當網站已經通過驗收,也已經被客戶試用過一段時間,建站公司根據合同約定在上線之前索取尾款時,好說話的客戶那自當二話不說把尾款付清,如果碰上不好說話的,他們總能找出各種理由來拖延,甚至在感覺拖不下去的時候會刻意挑出網站中的所謂瑕疵,讓對方作出修改,那就有理由繼續拖延,等等等等。
再說設計公司,在約定好金額的建站服務中他們很多時候都會做簡化處理,比如說一個功能的實現有簡化版的,也有完整版的,對客戶說會提供完整版的功能,但實際上還是給了簡化版的,這樣就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去做其他網站,無形中就為企業節省了很多成本。
通過這些例子我們就知道雙方是多么需要一系列的方法來對對方作出有效制約,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很遺憾,確實沒有什么太好的辦法。對于客戶拖延付款或是刻意挑剔,網站制作公司除了關停網站或是終止服務之外,別無他法;而客戶在沒有受到應有的技術支持和服務時,除了對公司指責之外,也沒有什么有效辦法。
也許會有人拿著訴訟為終武器來防身,但我們都知道通過訴訟方式來維權那得有多難,一個時間耗不起,二個為了幾千塊錢的網站去打官司太不值得。終我們仍然只能無奈的繼續呼吁全社會都能夠講誠信,遵法紀,網站建設市場中相互制約氛圍的形成刻不容緩,我們急切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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