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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企業與客戶之間易發生紛爭的地方就是關于未提及需求的解決方案,具體來說,不專業的客戶很難把所有需求都細化,有時候只能簡單的描述,如果網站建設公司的銷售人員因自身專業知識不過硬或在理解上有所偏差,終做出來的網站難以讓客戶接受,并且客戶又再次表達一些之前未能表達清楚的需求,而這些需求又被認為是新增需求或變更需求,于是雙方就很容易產生紛爭。
普通的企業網站需求其實要想徹底弄清并不容易,主要有這幾個方面:
、客戶自身對網站專業知識比較匱乏,難以對自己的需求作出詳盡的表述,他們常用的表述方式就是找幾個參考網站讓對方去理解和借鑒,幾乎鮮有客戶會先去學習分析他人案例,并且結合自己企業的業務和宣傳點來形成需求文檔。
第二、大多客戶對網站的定位是企業宣傳的附屬品,因此決策層就很難投入很多的精力和時間來完善需求,說白了就是重視程度不夠。
第三、網站制作公司對一般的企業網站都會采用一種慣例方式,那就是溝通的越快越好,在他們看來建設企業網站很容易,信手拈來的活,為了想盡快拿下客戶資源,所以很多時候前期的溝通并不充分,潛意識里覺得大差不差就成,大不了后面再改。
說到底,建一個普通的企業宣傳網站無論是客戶方面還是網站設計,企業方面都沒能特別重視需求的問題,客戶建的這個站究是什么目的?有什么想法?將來如何利用?對客戶企業產生怎樣的影響?網站的特色是什么?等等問題恐怕都不太了解。
舉個因需求不明朗而產生的雙方紛爭例子,客戶方下面就叫做客戶A;建站企業方就簡稱網絡服務方A。
“客戶A”是一家IT產品銷售公司,代理的產品種類很多,那網站中自然要把這些產品全部展示出來,這個需求是表達清楚的。“網絡服務方A”也如約完成了網站建設,但后來“客戶A”卻因為產品的分類排列不理想為由,拒絕驗收。“網絡服務方A”也很莫名其妙,于是在雙方一輪溝通之后才找到問題的關節:“客戶A”因產品分類很多,而每個大類下的小類數量不同,所以在分類發布之后展示時出現了空當很大的情況,非常不美觀。
“網絡服務方A”則是按照常規的分類排序方法設計的,即每個新增的大類依次橫向排列,這樣一來就便于新的分類進行發布管理,但也就是因此而導致如果出現小類數量不同則會拉大空當的問題。比如說行有4個大分類,多的小分類有10個之多,少的則只有2個,那就出現了8行的空當。
“客戶A”明確要求修改排序方式,以縱向排列來解決這個問題,其實問題并不復雜,但由于每個產品類別的關聯數量較多,所以修改的工作量就很大,于是“網絡服務方A”就以需求變更為由要求“客戶A”追加建設費用,當然,“客戶A”肯定不同意。
通過這個案例,其實雙方都沒錯,客觀的說,“客戶A”的確沒有提出需求變更,而“網絡服務方A”也是按照常規的建設方法來做的,只不過正是因為雙方在前期的溝通中缺乏深入了解,開發人員也沒能考慮周全,就把網站建好了,結果“客戶A”不滿意。至于結果就是“網絡服務方A”按照“客戶A”的要求將這塊全部推翻重做,息事寧人,同時也為自己未能深入分析客戶需求的結果而買單。
結束語:如果要求網站制作公司對待每個客戶的需求都能深入徹底的了解并分析,這的確不太現實,尤其是一些金額很小的企業網站,既然如此,那如果再次出現因為需求未能細化而導致與客戶建站的本意相悖時,恐怕后還是只能由建站企業來為此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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