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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網站項目如果終以失敗而告終,那么責任劃分該如何進行?
項目失敗了原因很多,歸咎起來為兩個企業或者多個參與項目進程的企業之間的責任劃分和失敗總結,無論怎樣,終必然是多方都受到了利益損失。
可是這里就真的沒有一個贏家?有的,那就是項目負責人,一般是企業的項目經理,全權統籌和推進項目的進程,包括質量的把關,這個角色無論終項目成功與否,他都是贏家!項目成功了,他是小贏家;項目失敗了,他則是贏家。
為什么說項目經理是贏家,其實這就涉及到一個核心問題,那就是追責。客戶的項目失敗了,會去向網絡公司追責,甚至是索取賠償以平衡自己的損失;那么網絡公司又該向誰去追責呢?
在整個項目過程中項目經理不需要承擔過多的經濟風險,平日里拿著固定工資,到了項目完成后還有紅包提成,就算是項目失敗也不會影響到正常收入,因此公司想到的肯定是向項目經理追責。
但我們知道,公司與項目經理之間是雇主關系,對于被雇傭者來說大的損失就是被離職,但是公司則不同,外面的壓力以及涉及的經濟賠償這些都得自掏腰包,這幾乎是無下限的,項目經理多就是拍拍屁股走人,什么也不管,休息兩天再去別家公司應聘上崗,但是這個爛攤子則要網絡公司繼續收拾。
那么究網絡公司開發的網站項目失敗了,該如何追責?或是如何來劃分責任呢?有沒有辦法施行此制度呢?
客觀來說,理想是豐滿的,但現實是骨感的,現在有一些大公司開始對于中層管理人員尤其是部門經理和項目經理施行定制的考核制度,目的是能夠控制因項目失敗而對公司造成的巨大損失,不至于一旦出現問題就發生項目經理消失的情況。但這樣的制度操作性和實際效果都不大,多只能是起到一定的震懾效果。
網絡公司承接項目是企業發展的必要條件,而作為項目負責人的選擇上企業一定要擦亮眼睛,技術和管理能力固然重要,但人品可能更加重要。與其去研究如何劃分責任的歸屬,倒不如在招聘時擦亮眼睛,防患于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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