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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公司為客戶建設網站,在交付時是不是需要為客戶添加好網站資料呢?相信很多網絡公司都遇到過類似情況,網站建好了,但由于站內空空如也,導致客戶不愿意接收,以至于延誤上線時間,怎么辦,只得為客戶添加資料。
那么問題就出現了,為客戶添加網站資料是不是就應該由建站公司負責呢?這里有兩個情況需要分開說明:
、有些銷售人員為了爭取到客戶的簽單,于是就對客戶承諾負責發布站內信息,并且在合同當中詳細體現,如果是這種情況,那么作為合同的履行方之一的網站制作公司,必須要負責添加客戶的站內資料,這是責任;
第二、在與客戶溝通的時候雙方并未對添加資料作出明確責任劃分,在合同當中沒有任何明示,那么設計公司如果為客戶添加資料,這純屬于增值服務,是自愿行為,并不具備任何法律約束。
這樣一來,問題就很清晰了,簡單來說,除非是網站設計公司承諾過為客戶添加資料,無論是口頭還是合同,那么都應當履行添加資料的責任,否則是不需要添加資料的,除非是為了某種原因。因而,為網站加資料需要得到客戶的配合才行,一者是為了解決當前的空空的網站,另外,也是為了日后客戶自己能夠添加東西,用不得改動一個小小的數據,也要經過建站公司。其實,當初設定這種動態的網站,目的就是為了方便用戶自己更新網站,否則就沒有意義了。
有些客戶在簽訂建站協議之前會故意隱瞞自己公司的產品數量,甚至會在驗收網站的同時以尾款支付為由,強行要求網站建設公司負責網站的所有信息發布。如果說該企業的產品數量不多,那還能說得過去,怕就怕這樣有故意隱瞞之嫌的企業產品數量非常多,這就會直接影響到建站公司的正常運作,更有甚者,個別企業為了讓網絡公司不斷完善產品數量結構,故意長時間拖延網站尾款的支付,直到所有產品信息全部發完為止。
上面所提到的案例不是個案,相信不少公司都有過此遭遇,憑良心說這樣的做法有點不太道德,故意將自己的權益無限放大,甚至是為了獲得個體的大利益而侵害其他單位的利益。
當然,一個巴掌拍不響,作為做網站的公司來說也應當在簽協議之前就信息發布的問題作出明確態度,一個網站建成上線后自然是信息量很少的,可以為客戶添加原始信息,但要量化,比如說新聞20條,圖片20張,是能夠寫進合同,這樣一來可以相應的減低產生扯皮的風險,也能夠起到一定的自我保護效果。
對于客戶來說,能夠盡快掌握網站后臺管理操作也是非常重要的,難道說將來所有的信息發布,這么簡單的工作都要假手于人?如果真是這么想,那看來該企業對于網站來說實在是不夠重視,這個網站建的也意義不大。
還是那句話,一個完整合格專業的網站包括了網站框架技術和網站信息的,網絡公司的職責就是把網站做好,而作為客戶來說,就是要將信息整理好并自己持續發布。兩者要相互配合,為網站加資料一定需要客戶的配合,也是為了日后用戶能更熟練的掌握維護更新的技巧,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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